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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婚外情取证:离婚孩子根据什么判给女方抚养

2024-12-30 101 收藏 返回列表
离婚孩子根据什么判给女方抚养

一、离婚孩子根据什么判给女方抚养

通常而言,在进行离婚诉讼程序中,若子女被裁决由女性陪伴监护,主要暴露出来的情况包括:子女尚未达至两周岁,按照规则,基本上都会被判予女方;随着子女年龄增长至年满八周岁,他们的个人意愿往往偏向于选择与其母亲共同生活;若是女方已经施行了永久性绝育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再生育;倘若女方并无其他子女,然而男方却拥有其他子女;以及,当女方在抚养子女方面能够提供更为优越的条件和环境,例如女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能力

等各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考虑哪些因素

离婚财产分割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是夫妻双方的意愿,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结果分割。其次是财产的性质,如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则需平均分割,但有约定的除外。再者要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可适当向女方和抚养子女的一方倾斜。同时,还需考量一方在婚姻中的过错情况,如重婚、虐待等,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并在财产分割时获得适当照顾。此外,家庭的经济状况、财产的来源及贡献大小等也在考量范围之内。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综合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离婚财产分配依据什么判给男方

离婚财产分配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均等原则分配,但如果存在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一方存在过错等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倾斜。比如一方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可在分配时适当予以照顾;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在财产分配中适当多分。同时,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如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等也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配。具体的分配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中的证据和法律适用来确定。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通常判给女方监护,原因多样:子女未满两岁,或年满八岁但愿与母同住;女方无法再生育或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或女方能提供更佳抚养条件,如经济、

环境和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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